(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2026年8月6日召開202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作為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對本次會議的召開出具法律意見書。經核查,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的股東(含授權代表)資格及表決程序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表決結果合法有效。該公告同時列出了公司董事會成員名單及聯席公司秘書文明剛的簽署信息,並聲明本公告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