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2026年8月3日,李健先生通知公司,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出具《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6年8月3日起算。目前,李健先生仍正常履职。上述事项为其个人历史问题,不涉及上市公司资金与资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及日常运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李健先生已于2026年5月25日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现任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