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日升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就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17日决议召集,并于2026年8月4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29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3838%。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