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德令哈350兆瓦光热项目之非常重大收购事项 - 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亨鑫科技有限公司日期为2026年6月12日有关德令哈350兆瓦光热项目之非常重大收购事项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6年7月7日有关延迟寄发通函的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原预计于2026年8月4日或之前寄发载有交易进一步资料、董事会推荐意见函件、上市规则要求的其他资料、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的通函。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准备及落实通函所载的若干资料,本公司预计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6年8月21日或之前。本公告由董事会成员彭一楠代表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