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澄清公告)
谨此提述恒富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延长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售新股份的配售期。本公司现澄清,该公告中关于配售价的部分应作修订:每股配售股份0.1650港元的配售价较股份于本公告日期于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188港元折让约12.2%;较股份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最后五个交易日于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0.1994港元折让约17.3%。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告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承董事會命,恒富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黎曉明。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黎晓明先生及陈慧盈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灿华先生及李茜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