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及人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太平洋航運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設立薪酬及人才委員會,並通過其職權範圍。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 majority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亦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負責就公司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僱員的薪酬政策、架構及與表現掛鈎的薪酬安排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委員會獲授權釐定執行董事、指定管理層成員及新僱員股權獎勵的薪酬待遇,並檢視相關終止職務的賠償安排。委員會亦負責審議年度薪酬檢討、非執行董事薪酬建議、董事任期建議,並確保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賠償安排公平合理。此外,委員會須監督股份獎勵計劃的實施,審批股份獎勵授予,並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釐定。委員會亦監督公司文化及人才策略,就重大人才政策、組織架構重組、領導力發展及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供建議,並履行董事會不時指派的其他薪酬與人才相關職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議程須提前至少三天發給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