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就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8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