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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裂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与上海禾赛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于2026年7月31日在上海市签署《〈产品销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自该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原协议第6.1条规定的年度上限金额由人民币100,000,000元(一亿元整)调整为人民币300,000,000元(叁亿元整)。调整后的年度上限仅涉及金额变更,原协议中关于乙方年度上限管控、超限暂停接单及持续监控等其他约定保持不变。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但须待乙方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完成相关公告、通函发布及取得股东大会独立股东批准后方可正式生效。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前,原协议项下人民币100,000,000元的年度上限继续适用。本补充协议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仍以原协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