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收购物业须予披露交易 进一步延长建议完成日期)
兹提述中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12月23日及2026年4月21日有关收购事项之公告。于2026年4月21日,买方及卖方已书面同意将建议完成日期延长至2026年7月31日。由于满足先决条件需时较长,买方及卖方已于2026年7月31日再次书面同意,将建议完成日期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或买方与卖方其后可能书面同意之较后日期)。除上述延期外,该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对双方仍维持有效并具有约束力。董事会认为,进一步延长建议完成日期不会对公司的业务或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告由董事会成员周里洋代表发出。董事会现由四名执行董事张慧君、蔡冬艳、周里洋及张加友,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志刚、马有恒及王泽华教授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