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福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福达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提供16,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2026年7月14日至2029年7月14日,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4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无反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9,786.5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