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主要交易2026年第二份中国船舶造船合约(2)须予披露交易2026年厦门象屿造船合约及(3)建议持续关连交易2026年第二份船舶租赁安排(4)延迟寄发通函)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订立两份造船合约,分别与上海外高桥及中国船舶工业订立“2026年第二份中国船舶造船合约”,建造十艘21万吨散货船,总价约人民币52.8亿元(不含税费);与南通象屿及厦门船舶贸易订立“2026年厦门象屿造船合约”,建造五艘同类型散货船,总价约人民币26.4亿元(不含税费)。上述交易构成主要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上市规则的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要求。同日,董事会批准在目标船舶交付后,由本集团向惠丰海运有限公司提供为期20年±120日的船舶租赁服务,构成持续关连交易。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由于需合并披露此前的2026年重工造船合约,通函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6年8月12日或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