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绩效考核,审查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就股权激励、薪酬待遇、赔偿安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