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提名人选参选董事的程序(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该程序依据《公司法》《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明确了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具体流程,包括提名资格、提案内容、信息披露要求及提交时限。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提案需包含候选人签署的个人资料及参选意愿。公司须在股东会举行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刊登相关公告,并评估是否延期会议以保障股东知情权。本规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