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股票增值权))
首华燃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自查,确认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无违规利润分配情形,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未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计划草案已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