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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讯股份: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内容摘要

(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中关于境外设备采购风险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采购原产于境外的AI服务器金额合计134,550.00万元,占设备采购总额的83.16%。其中智算中心建设项目境外设备采购占比达89.58%。发行人通过境内供应商采购,未因国际贸易政策遭遇实质阻碍。为应对潜在采购风险,发行人已建立多元化供应保障机制,推进国产算力生态适配,并具备异构算力调度能力。相关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共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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