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烽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经审慎核查后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符合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