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公司已获厦门国资委批复同意,发行总额不超过5.45亿元。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主营业务为铜及铜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业绩稳定,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5万吨高性能铜及铜合金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