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已取得现阶段所需的境内外全部资质许可,项目实施不存在政策或法律障碍。募投项目包括航空叶片与医疗骨科植入锻件马来西亚智能制造基地、航空发动机转动件和结构件产能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律师认为项目可行性高,产能消化具备市场基础,风险已充分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