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宋华))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宋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华已书面同意被提名。提名人确认其已全面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及诚信记录等情况,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未从事影响其独立性的活动,且未有重大失信记录。提名人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