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豪汇鸿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62.4876%,反对占36.0854%,弃权占1.4270%。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