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东方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95,552,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71%。本次质押2,40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07%,占公司总股本的2.71%,质押用途为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履约担保。本次质押后,大厦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9,20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73.83%,占公司总股本的33.00%。质押股份未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4,402万股,对应融资余额12,100万元。公司表示质押风险可控,未对公司经营、治理及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