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星期五)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坛金矿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21)就将于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时正于香港新界荃湾杨屋道8号如心广场19楼1901室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而发出的代表委任表格。
大会将审议以下决议案: 1. 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2. (a) 重选彭镇城先生为执行董事;(b) 重新委任李锦松先生(在任超过九年)为独立非执行董事;(c) 重新委任徐鹏先生(在任超过九年)为独立非执行董事;(d)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3. 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4. 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10%的股份。 5. 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20%的额外股份。 6. 批准扩大董事配发、发行及处理股份的一般授权,以包括购回股份后可再发行的数额。
代表委任表格须于大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