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7月修订))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包括薪酬决定机制、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