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7月))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在年报信息披露过程中,相关人员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差错的,将依据制度追究责任。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原则包括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权责对等。对造成重大差错的行为,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方式,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该制度同时适用于季度报告和半年报的信息披露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