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6年7月))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执行程序、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制度强调理财活动应以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为前提,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需审慎评估风险,选择资信良好的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并签订书面合同。委托理财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但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财务部门负责理财方案论证、日常管理与风险跟踪,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独立董事可进行监督。涉及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需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