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该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