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起诉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法院判令中铁九局十日内支付工程款16,171,858元,并自2024年12月31日起按LPR计息至实际清偿日;质保金1,149,642元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驳回南京凌云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123,831元,由南京凌云负担750元,中铁九局负担123,081元。双方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