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的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存在重大投资计划、资产负债率过高或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等情况时,可不进行现金分红或降低比例。股票股利在经营良好且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时可实施。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