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相关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129,742,733股,限售期为60个月。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