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 - 有关(1)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之附带先决条件之建议及(2)建议撤销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上市地位的每月更新)
本联合公告由虹图投资有限公司(要约人)与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991)联合发布,内容涉及根据百慕达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并建议撤销其上市地位的进展情况。该建议须满足若干不可豁免的先决条件,包括取得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商务厅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登记、备案或授权。截至目前,绵阳市国资委的审批(先决条件a)已于2025年12月24日达成。四川省发改委及四川省商务厅(先决条件b及c)仍在审核相关申请,要约人正就其查询拟备回复。由于上述程序尚在进行中,且沟通耗时较预期长,目前尚未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申请(先决条件d)。要约人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计划文件将在先决条件达成后适时寄发。公告提醒股东及投资者,建议可能不会落实,应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