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尚需北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7,000吨预制水产及肉类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