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发信息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事业部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明确内部控制评价由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组织,内部审计机构具体实施。评价内容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程序包括制定方案、测试有效性、认定缺陷、汇总结果和编报报告。缺陷分为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两类,需按定性与定量标准认定,并提出整改意见。年度评价报告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批准后4个月内披露,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