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已取得现阶段所需授权和批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3.8亿元,用于几内亚驳运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