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监督实施;核实年度报告中董事及高管薪酬披露的真实性;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须书面报送董事会。委员会可在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本工作条例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