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了核查,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合法合规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亦未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各类情形。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科研骨干、高技能人才及其他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