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亨鑫科技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有关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的公告。根据上市规则,原定应于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载有相关事项详情的通函,内容包括存款服务(含存款上限)、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意见、嘉林资本的意见函以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准备及落实通函所载的若干资料,公司预计通函的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二六年八月十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