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2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各项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