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梅生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声明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被提名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5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亦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被提名人兼任的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