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无锡盛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6月26日经公司股东会修订,全文共十九章。第一章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公司于2014年3月19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3200万股,并于2014年11月11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第三章规定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800万股,其中内资股9600万股,占75%;境外上市外资股3200万股,占25%。第七章明确了股东会职权、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通过规则,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第九章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第十二章规定利润分配顺序,弥补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剩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第十六章规定公司解散情形及清算程序。第十七章明确章程修订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