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开具银行保函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