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1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规范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两项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第二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