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因原实际控制人之一韩元再逝世,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由其配偶余娇妹及子女韩博志、韩静、韩婷继承。余娇妹、韩婷、韩静、韩博志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公司11.31%股份。本次变动后,韩元平、韩元富、王国良、徐伟建合计持有公司38.71%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