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就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7月1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67%,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