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农开发】2026年3次临股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草案)》。出席会议股东共184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