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因工商主管部门要求,对公司原披露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规范化调整,主要涉及法定代表人定义的表述调整,不涉及实质内容变更。调整后的条款明确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人选。同时对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作出同步修订。修订后的章程符合公司董事会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