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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股份: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0,17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05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0,15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4%,反对8,000股,弃权13,200股。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同意率为87.6384%。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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