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邬崇国))
邬崇国作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声明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未被市场禁入或公开谴责。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在不符合任职资格时及时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