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新钢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钢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对2026-2028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修订,明确每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且每一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低于每股0.10元人民币。通过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以现金支付的,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比例计算。除上述修订外,原规划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