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新钢股份就2025年年度报告收到上交所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公司会同会计师事务所对货币资金与财务性投资、其他收入、应收账款及经营活动现金流等问题进行了回复。涉及债权投资存放情况、投资收益波动原因、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依据、其他收入构成及现金流变动原因等内容,并说明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或共管账户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