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6年7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255.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7.16元/份,授权日为2026年7月14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确认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已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自查工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